招募令!快来报名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员!
当前,人民群众不仅关心自身物质条件,更关注环境质量、食药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这些领域有广泛的涉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是检察履职的奋斗方向。为自觉接受监督,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日前,上城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出台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监督员制度的工作意见(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诉讼监督员,共同保护舌尖上的安全,保护绿水蓝天,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什么要招募公益诉讼监督员?
一、深化和规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二、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加强公益诉讼办案的专业性和精准性;
四、健全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五、形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合力。
什么是公益诉讼监督员?
公益诉讼监督员是指经人民检察院选任,对辖区内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办案过程进行监督指导的监督代表。具体包括:向人民检察院提供案件线索;参与重特大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研讨;在办理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提供意见;协同督促落实诉前检察建议内容。检察院为人民监督员提供业务培训。
公益诉讼监督员对公益诉讼重特大案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提起诉讼的公益诉讼案件等,可以实施监督。
任期介绍
公益诉讼监督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公益诉讼监督员选任名额10-15名,选任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
已具有人民监督员身份的,可以兼任公益诉讼监督员。
报名人员中具有生态与环境保护类、食品药品安全类专业知识的人员优先考虑。
一、凡住所地在杭州市上城区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推荐公益诉讼监督员人选。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公益诉讼监督员。
三、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高中以上文化学历、身体健康的人员可以担任公益诉讼监督员。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益诉讼监督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二、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具有失信记录的;
五、有其他违法违纪或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公民可自荐报名,也可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推荐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现场报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设置报名点,公民现场报名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8号,(联系电话:0571-86752886、86752885)。
(2)邮寄报名。公民可将报名材料通过挂号信或快递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8号,办公室(公益诉讼监督员报名处)收,邮编:310018。
电话咨询和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材料
(1)《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员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表可现场领取,也可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或公众号后台留下邮箱地址由工作人员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
(2)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2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查,按照群众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结构合理、好中选优等原则确定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员候选人。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进行面谈等多种形式,对公益诉讼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和人员构成比例等要求,确定公益诉讼监督员拟任人选。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示拟任人员的名单及受理异议的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公益诉讼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拟任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张 雯
咨询电话:0571-86752886、86752885
文字:周浩
编辑:张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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